近日,我院圆满调解一起涉合作社入股分红合同纠纷案,切实保障排浦镇61户贫困户的分红权益,巩固产业脱贫成效,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案件受理后,我院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傅迅速召集法官会议进行研究,强调要将法治扶贫落到实处,依法公正处理好该案纠纷,确保贫困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为此,主审法官夏小华及时下沉一线,实地考察了该养殖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又到排浦镇政府了解当地扶贫工作情况。夏法官发现,养鸽扶贫产业效益不错,只因产业管理不完善,导致经营亏损,无法及时分红。但若因此解除合作合同无异于杀鸡取卵,不利于巩固脱贫成果。于是,夏法官积极联系各方当事人,引导当事人从长远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组织调解化解矛盾。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1年5月前分两期向入股贫困户给付拖欠分红款65460元,同时推动该养殖合作社就今后合作事宜进行积极洽谈。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自探索成立扶贫法庭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司法服务脱贫攻坚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字: 翟嘉贤 王晓露
编排:谢佳佳
审核:王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