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按期实现市委、上级法院关于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任务,8月28日-31日,我院开庭审理了二起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并对另案恶势力团伙成员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一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此次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的三起案件均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在案件表现上具有明显的共性特征:一是结伙作案。二是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三是严重扰乱我市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充分彰显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有力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庭审持续三天进行,保障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共同犯罪作用等焦点问题进行充分的法庭辩论,确保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益的同时,全面铲除人民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建设美好新儋州增添“平安底色”。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把好风向标。坚持始终以高站位、强担当贯穿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变化,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通过落实“日调度、周汇报”制度,坚持“一把手”工程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高站位研究部署、高标准推进落实,按照“一案一表”逐案跟踪督办案件进展,确保所有涉恶案件在目标期限内全部办结。
二是紧盯目标任务,打好质效战。始终把涉黑恶案件的审判质效放在首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同时抢抓一切审判时间资源,进一步畅通涉黑恶案件的“绿色通道”,坚持“随立随审随判随执行”,加强涉恶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的无缝衔接,切实提高扫黑除恶案件办案效率,为实现“案件清结”目标按下“加速键”。
三是做好分类处置,上好宣教课。针对此次审理的涉恶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特征,依法对被告人中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进行分案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的综合表现,依照刑法规定,准确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则,做到罚当其罪。同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将法庭作为“课堂”,有针对性地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工作,引导认识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帮助其幡然悔悟、重返社会。
四是统筹各方力量,筑好保障网。为保障此次庭审周末“不停摆”,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办公室、法警支队在设备维护、技术调试和警务保障等方面,全面为庭审筑起牢固的“保障网”,为案件的开庭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内外联动作用,有针对性地同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强化协作作战,并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报告,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合力。
文字:王晓露
图片:谢佳佳
编辑:谢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