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通告
NOTICE
近期我市疫情形势十分复杂严峻,为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更好地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现就儋州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派出法庭暂停接待群众诉访,一切立案、信访、庭审、调解、保全、执行等工作一律由线下办理转为线上,线下业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2.暂停诉访接待期间,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电子诉讼平台等进行网上立案;或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立案(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儋州市人民法院,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交转部门”)、就近选择任一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跨域立案的方式,提交相关诉讼材料。 3.近期有开庭、调解安排的当事人可联系承办法官,选择申请延期,或可通过运用“云上法庭”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转为线上开展网上庭审和线上调解。 4.网上交费当事人如需交纳诉讼费,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网上交费进行办理。 5.如需咨询立案、信访、缴费等相关业务,请拨打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相应电话0898-23527806、0898-23323828;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异议等相关业务,请拨打:0898-23314260;属三个人民法庭管辖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也可拨打相对应的人民法庭电话进行咨询,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0898-23653804;东成人民法庭:0898-23501229;雅星人民法庭:0898-23769285。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6.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请予以谅解,如有最新调整,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进行公布,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 儋州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