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2019年儋州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9儋州市

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儋州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在儋州市委统一领导下,对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

3、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外省市(县)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院的调研工作。

6、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按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

7、依照规定协同市委、编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和干部的考核、培养、使用工作。

8、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11、承办市委和省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

人员情况:核定编制141名,其中:公务员131人,工勤人员10人。内设17个职能部门。截止至2018年12月底我院在职人数共计233人,其中:正式在编125人(含工勤8人),聘用书记员、司机、后勤人员等共计108人;离退休人员38人。
我院内设17个职能部门包含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装备管理处、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东成人民法庭、雅星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26.9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526.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526.9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526.98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0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9万元

二、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26.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2.03万元,主要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审理案件量逐年递增,保障审判经费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808.99万元,占84.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55万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247.54万元,占5.47%;住房保障支出187.9万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2592.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07.52万元增加584.76万元,主要是:(1)根据琼财预【2018】979号文,公用经费按单位人员编制和单位定额标准分类管理,我院的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304.51万元;(2)2019年辅助办案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将上调,社保预算增加,人员经费上升,行政运行相应增加。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案件审判项2019年预算数为17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3.95万元减少235.25万元,主要是2019年我院自聘的辅助办案人员1-6月份工资预算编在公用经费,故案件审判项的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案件执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万元减少4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核减经常性项目预算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调减。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其他法院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36.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40.05万元增加395.96万元,主要是我院2018年收案数达17509件,同比增加36.7%,结案数达16575件,同比增加33.03%,相应的办案经费、诉调经费、司法救助金经费均增加了,故保障经费预算相应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8.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28万元增加0.91万元,主要是2019年增加1名退休人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2.75万元增加7.76万元,主要是增加7名新招录公务员,相关社保缴费相应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7万元,主要是根据省社保局的要求编制职业年金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69减少0.54万元,主要是为了2019年的预算更加精确,相应的减少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5.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91万元增加39.31万元,主要一是2019年人员在职人员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上升,故相应的经费预算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6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5.8万元增加76.52万元,主要是2019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高以及增加了7名新招录公务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故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相应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8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9万元减少1.1万元,主要是为了2019年的预算更加精确,相应的减少预算。

三、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310.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7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7%实际上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预算总数仍为105万元,2018年持平,其中41.85万元编制在公用经费及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的预算中,63.15万元编制在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预算中,作为年中追加的预算。

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预计2019年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共计340人次

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4526.98万元

七、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收入预算452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6.98万元,占100%

八、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支出预算452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27万元,占73.12%;项目支出1216.71万元,占26.8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预算2592.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共有车辆21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我院属于驻市县的省直单位,因车改政策不明确,目前仍有三辆公车(琼CE5760、琼C25788、琼CE5760)未办完处置手续,故实际存放于我院车辆有2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儋州市人民法院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01.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儋州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说明docx.docx

2019年儋州法院预算公开表格.xls

来源:儋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地址:

邮编: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