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儋州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儋州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在儋州市委统一领导下,对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
3、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外省市(县)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院的调研工作。
6、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按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
7、依照规定协同市委、编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和干部的考核、培养、使用工作。
8、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11、承办市委和省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
人员情况:我院核定编制137名,其中:公务员131人,工勤人员6人。截止2022年1月1日我院在职人数共计222人,其中:正式在编127人(含工勤6人),聘用书记员、司机、后勤人员等共计95人;离退休人员44人。
完成机构改革后,我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包含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庭、行政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警察队、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东成人民法庭、雅星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58.46
万元,比上年预算6097.33万增加61.13万元,主要是2021年结转665.46万元,导致今年预算数比去年高。其中,收入总计6161.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493万元、其他收入3.3万元、上年结转665.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161.7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38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4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093.06减少600.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一次性项目减少;二是2021年结转资金较大,故今年申请资金相对减少;三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压减非必要开支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381.32万元,占87.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34万元,占5.1%;卫生健康支出306.38万元,占4.98%;住房保障支出156.42万元,占2.54%;结转下年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113.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1.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工资项目中的法官检察官绩效考核奖金较上年减少了61.42万元;行政运行项目压减预算较上年减少32.09万元,则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案件审判项2022年预算数为9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取消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022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办案业务费并入案件审判统一做预算(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办案业务费为930万元)故导致了案件审判项目金额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案件执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万元持平。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合理安排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两庭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4万元,主要是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批复儋州市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琼发改审批函[2020]994号)批复,新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金额为466万元,2021年经费保障340万,2022年经费保障126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的其他法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5.7万元,主要一是我院2022年没有一次性项目;二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两庭及装备更新维护项目压减预算经费160万元,中央业务装备费压减预算经费328万元;中央司法救助压减预算经费41万元,故导致了其他法院支出项目金额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37.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合理安排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万元,主要是补当年退休人员年金纪实,2022年预计10人退休,每人预计7万10*7=70万,相应的增加社保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合理安排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合理安排预算。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8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算数不足支付2021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2021年年中追加了30万元,为了今年预算更合理故增加了5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6.4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合理安排预算。
三、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890.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安排国外调研活动一次,人数为2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调研他国审判信息化建设,吸取经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5.95万元,增长32.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25.95万元在第二批中央款下达,2021年的年初预算数里没有体现,实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9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预计2022年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共计350人次。
(二)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6161.76万元。
七、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6161.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5493万元,占89.15%,其他收入3.3万元,占0.05%,上年结转665.46万元,占10.8%,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140.54增加21.22万元,主要是2021年第二批中央款669万元没有包含在2021年的预算数里面(如包含则2021年预算数为6140.54+669=6809.54万元)而2022年的预算数为全年的预算数,故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多。
八、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616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0.46万元,占63.14%;项目支出2271.3万元,占36.86%。基本支出比上年3819.55万元增加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项目较上年增加了57.48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3.43万元,则基本支出随之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2321万元减少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一次性项目及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压减非必要开支项目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4万元(其中IT运维外包 39.5万、物业服务外包194.58万元、食堂服务外包 74.53 万元、司法送达服务外包85.73万元、司法辅助人员外包213.61万元、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外包86.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儋州市人民法院2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496.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工资奖金津补贴项目,预算安排2037.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警日常工资,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2.养老保险项目,预算安排237.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养老保险,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3.医疗保险项目,预算安排126.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医疗保险,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预算安排180.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项目,预算安排432.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制书记员及返聘人员工资社保,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6.住房公积金项目,预算安排156.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住房公积金,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7.司法救助项目,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执行局执行困难并满足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绩效目标是为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帮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8.两庭及装备更新维护项目,预算安排2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区域日常零星维修及办案办公设备购置,绩效目标是改善办案环境,及时更新办案设备,跟上信息化发展,提高办案效率。
9.案件审判项目,预算安排9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外包服务费、物业外包服务费、司法送达外包服务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扫描费、日常办案业务费等,绩效目标是保障办案业务日常开支,促使办案业务顺利进行。
10.诉服中心建设项目,预算安排1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诉服中心办公楼的建设,绩效目标是改善当事人办事环境,提高当事人办事便捷率,提高法院办案效率。
11.公用支出项目,预算安排6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及非办案业务的开支,如干警工作午餐费、实习生补助、院内办公楼日常维修、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绩效目标是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12.行政运行项目,预算安排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院外围当事人停车场修建费、无纸化办公设备采购等,绩效目标提供经费保障,保障法官工作正常进行及改善工作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2年儋州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说明docx.docx